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辅助工程炼油旧区重油罐组改造螺杆泵(231104)公开招标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辅助工程炼油旧区重油罐组改造螺杆泵(招标编号:NWZ250604-2311-080465)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辅助工程炼油旧区重油罐组改造螺杆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辅助工程炼油旧区重油罐组改造螺杆泵(231104)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抽出油供料泵P-712A/B | 2.000 | 台 |
2 | 不合格油配炼泵P-711 | 1.000 | 台 |
3 | 抽出油转输/倒罐泵P-713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提供螺杆机加工设备清单及设备性能说明等据实资料,同时提供购置发票或与公司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炼化装置或其配套设施至少有2台流量≥60m³/h,且扬程≥95m的双螺杆泵运行1年及以上应用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包含技术文件、合同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及至少一份盖章版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关键信息不清晰、不完整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业绩表,业绩表中须列明:用户名称、项目名称(或装置名称)、泵型、数量、流量、扬程、介质、合同签署日期、发票编号。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至少包含以下所有项:1、整泵的产品合格证;2、泵体水压试验报告;3、性能试验报告及性能曲线图;4、材质检验报告;5、配套主电机产品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能为业主提供条件复核以上所有业绩情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并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3)投标人承诺提供本次标的螺杆泵是已经证实设计成熟的泵型,并提供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包括工艺参数、泵型、材质、汽蚀余量、泵吸入口及排出口规格、机械密封型式及密封冲洗方案等),技术方案必须包括补充完善的数据表、性能曲线图、泵体剖面图、整泵外形参考布置图,及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应自主编制,应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及技术特点。技术方案数据必须明确,不能出现不合理的可选择判断值、矛盾值和不合理的范围值。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自有工厂负责本次标螺杆泵的配套集成,不外委,并对成套产品质量负责。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中标成为入围供应商,能接受业主及第三方进行现场监造,提供螺杆泵各零部件装配及检验记录,见证产品生产制造的全过程,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6)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正确有效的资料,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7)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