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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哈密能源公司烧碱及纯碱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关于新疆哈密能源公司烧碱及纯碱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烧碱及纯碱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
 

关于新疆哈密能源公司烧碱及纯碱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烧碱及纯碱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处理烧碱和纯碱,其中:烧碱采购量为3800吨(氢氧化钠含量≥30%);纯碱采购量为3100吨(碳酸钠含量≥98%)。以上采购量为1年的计划需求量,投标人应据此数量进行报价。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按甲方要求分批交货(接到买方通知48小时到货)

2.4交货地点: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矿仓库(距离哈密市约75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具备法人资格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除提供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但不接受只针对单一项目或中煤市场范围内的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烧碱、纯碱销售业绩(如单个有效合同销售业绩含烧碱、纯碱视为1个有效业绩,如2个有效业绩分别含烧碱或纯碱,相加也视为1个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121209:002025123116: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00到2025年12月31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柴工

手机: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邮箱:32716017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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