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工程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专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工程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专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按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开展扩建二期工程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服务工作,包括调查分析与资料收集: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半径80km范围内陆域生态情况,其中现场调查10km范围内的陆域生态情况,并编制工作大纲、质量保证大纲、各阶段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报告等。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工程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专题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详见《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技术任务书》。
2.6 招标范围: 按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开展扩建二期工程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服务工作,包括调查分析与资料收集: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半径80km范围内陆域生态情况,其中现场调查10km范围内的陆域生态情况,并编制工作大纲、质量保证大纲、各阶段陆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报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陆域生态调查专题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