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博州公司2×660MW煤电工程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 煤电项目位于博乐市南约12公里处,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 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0.69公里、1.20公里,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公里、13.80公里,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本工程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兼顾供热,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脱硝工艺采用SCR法。每台机组配2台SCR反应器,采用高尘布置,全烟气脱硝,本工程环保排放按 “超净排放”标准,控制烟尘小于10mg/Nm³;SO2 小于 35mg/Nm³;NOx 小于50mg/Nm³。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石灰石粉30000吨,包括石灰石粉的上料输送以及现场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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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质量参数指标 |
储存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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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粉 |
CaO(%)≥50.7% MgO(%)≤1.6% CaCO3≥90.5% 细度:250 目过筛率≥90% 含水量<0.5% 二氧化硅<2% 酸不溶物≤3% |
罐装 |
30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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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每日供货,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总金额达到限额或数量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合同有效期到期,以上三个条件达到任一条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2.2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博州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或生石灰或生石灰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带公章的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中须包括:氧化钙≥50.7%、石灰石粉细度250目过筛率≥90%)。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15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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