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口公司3台装船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应用工程、太仓港务公司2台装船机无人化改造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包含两部分内容,对曹妃甸港口公司3台装船机(SL1/SL2/SL4)实施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应用,对太仓港务公司2台装船机实施无人化改造。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曹妃甸港口公司3台装船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应用工程项目、太仓港务公司2台装船机无人化改造项目。
曹妃甸港口公司已完成SL3装船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应用,实现装船机全自动无人化作业,本次招标计划3台(SL1/SL2/SL4)装船机进行智能控制系统改造,实现3台装船机无人化作业,同时满足公司12台取装单机(3台装船机、4台堆取料机、5台取料机)无人化操作台的自由切换。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太仓港务公司计划对2台装船机进行无人化改造,构建自动化控制体系。通过升级PLC控制系统、部署北斗差分定位与三维激光扫描感知系统,建立远程中控操作平台,实现装船机大车行走、臂架回转、俯仰、伸缩及溜筒定位的全流程自动化作业。系统具备船舶三维建模、全维度防碰撞保护、远程全自动/半自动/手动无扰切换、视频监控与智能安防等功能,配套计量、喷淋、广播及UPS辅助系统,可实现码头装船作业现场无人化、远程集中监控与一人多机管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3计划开工时间及工期:18个月内完成项目性能测试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有一项煤炭港口码头装船机无人化或装船机自动化或装船机智能化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设备验收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9日至2026-06-16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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