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606WZ-0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日处理≥280m³,浊度≤5NTU,泥含水率≤35%;射雾器射程≥65m;要求洗车 / 冲洗装置全自动防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1 套煤泥废水干化装置、14 套射雾器、2 套智能洗车装置、116 套地面冲洗装置、2 套自动冲洗装置等要求成套设备。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区短株山南侧(13 号地块),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 个月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且满足项目里程碑节点工期要求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6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 项国内燃煤发电机组煤泥废水干化处理系统(采用压滤固液分离工艺)供货并投运满一年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注: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燃煤)、工艺等信息,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技术协议等)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6 月02日至 2026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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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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