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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蓝思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可研报
  

蓝思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可研报告已完成评审,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蓝思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与湖南省长沙市, 屋顶 资源分布在蓝思科技的四大园区(湘潭、浏阳、榔梨、黄花),项目使用蓝思科 技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使用屋顶总面积约 70 万 ㎡,其中彩钢瓦约 13 万㎡(建设约 23MW),混凝土屋顶约 57 万㎡(建设约 35MW),规划直流侧装机容 量约为 58MWp,其中浏阳园区装机容约 18MWp,榔梨园区装机容量约 8 MWp,黄花 园区装机容量约 13MWp,湘潭园区装机容量约 19MWp。

交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 47.734MW,浏阳园区安装组串式 300KW逆变器 52 台, 交流侧容量为 15600KW;榔梨园区安装组串式 300KW 逆变器 23 台,交流侧容量 为 6900KW;黄花园区安装组串式 300KW 逆变器 35 台,交流侧容量为 10500KW; 湘潭园区安装组串式 300KW 逆变器 17 台,196KW 逆变器 3 台,110KW 逆变器 77 台,50KW 逆变器 4 台,40KW 逆变器 4 台,36KW 逆变器 6 台,交流侧容量为 14734KW。

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发电模式,均采用 10KV 电压等级接入方式, 其中湘潭园区 4 个并网点, 浏阳园区4 个并网点(其中浏阳南区 2 个并网点、浏 阳北区 2 个并网点),榔梨园区2 个并网点,黄花园区2 个并网点,共计 12 个 10kV 并网点。

项目组件布置在彩钢瓦屋面上采用 BIPV 沿屋面平铺布置,在混凝土屋面上 采用支架以固定倾角布置安装。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施工、设备购 置、并网、公关维护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

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防水、组件支架基础、所有设备基础、消防系统、所有沟 槽施工,临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道等)。

b、机电安装类:

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含组件连接头防护)、逆变器安装、 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安装、自动化和通信设备 (含传输通道) 安装、配电装置改造、电缆和光缆敷设、防雷接地、并网要求的 接入系统安装(包括最终接入系统意见函要求的升压站、线路、设备改造, 满足 用户端无功补偿及考核要求等) 等场区内电气一次及二次接线、并网线路施工 (包含协调电网公司施工涉及停电、检修、并网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并 网);

电能计量(电网营销用) 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发电数据采集系统(电网调 度用)和通讯系统设备与电网之间的传输通道施工;负责电网接入系统方案编制、 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理。

光伏电站现场生产运行数据终端系统的安装施工, 数据采集及传输需接入五 凌电力公司集控中心及天枢平台;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红外线系统,可以有效防 范火灾;覆盖所有组件安装区域)的施工,视频系统需接入五凌电力公司集控中 心及天枢平台。

生产运维组件清洗用水、屋面防水排水的施工;

c、检测及试验:

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直至 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交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的检测,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调试/分系 统调试和整体联调,电缆、电力二次设备等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检定,防 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接入系统方案及审批意见, 完成接入系统工程(满足接入 系统意见函要求的升压站、线路、设备改造等)调试及验收。

涉网方面的设备和装置联调: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发电数据采集 系统和通讯系统设备与电网之间的传输通道(满足电网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

护的要求)。

涉集团生产运营管理的设备和装置联调: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及同五凌电力集 控中心及天枢平台的联调;光伏电站现场生产运行数据终端系统调试及同五凌电 力集控中心及天枢平台的联调。

光伏电站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以及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 备维护、现场保洁,直至生产移交。

(2)设备采购范围

本工程组件和逆变器采用甲定乙供, 卸货、验货、保管及二次搬运由承包人 负责;组件监造、检测单位由发包人指定,其他费用均包含在 PC 合同中。

本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组件、逆变器、光伏组件支架、升压箱变、汇流箱、 并网箱、桥架、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一次设备、 电气二次设备, 并网线路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 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等) 的供货、 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均由承包人 负责。主要电气设备(升压箱变、高低压开关、保护装置、电缆等) 采购的品牌 必须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准 入名单中选用,得到发包人认可,并提供备品备件。

涉网方面: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发电数据采集系统和通讯系统设 备以及同电网之间的传输通道采购, 满足电网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

涉集团生产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红外线系统,可以有效防范火灾;覆 盖所有组件安装区域) 的采购、光伏电站生产运行数据终端系统的采购, 视频系 统和生产运行数据采集及传输需接入五凌电力公司集控中心及天枢平台。

(3)其他

项目涉及屋顶承载力复核及处理, 包含载荷评估检测, 若涉及屋顶经载荷评 估需出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加固方案并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加固方案进行加 固处理。

项目施工、检修、运维安全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爬梯、屋顶护栏、检修 平台、护栏、运输设备等采购、施工。

项目达标投产、对外展示宣传所需的目视化采购、施工等。

施工期间同园区、电网公司及地方关系协调等,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职能


部门及房屋产权单位的协调。

通过开工手续、图纸审查、专项验收及报告: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消防 验收、防雷检测&验收、并网验收、性能试验验收、移交生产验收、档案验收、 竣工验收等,项目工程档案移交,协助办理竣工手续。

提供光伏电站商业运行后技术服务和设备保修服务、以及相关合同及技术协 议等资料的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 1 个 10MW 及以上的屋顶光伏项目总承 包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 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 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    (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7.2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其他主要施工、安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 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 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6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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