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气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总体设计及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为实现新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构建新型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煤制油、煤制气、清洁能源一体化产业发展,拟在新疆准东西黑山产业园内建设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固定床气化、煤气水分离、氨酚回收)、净化装置(变换及合成气冷却、酸性气体脱除、制冷及压缩)、甲烷化装置(高温甲烷化、天然气压缩及干燥装置、液化天然气装置)、硫回收装置、发电和新能源(150MW光伏(含储能),1万Nm3/h电解水制氢和50万吨/年CCUS装置)以及为工艺装置配套的锅炉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70.61亿元(含增值税)。
项目建成后,年产天然气18.33亿Nm3(19.67亿Nm3,1atm,20℃)、LNG 1.67亿Nm3、石脑油2.33万吨、中油6.13万吨、焦油4.33万吨、粗酚1.90万吨、液氨2.48万吨、硫磺0.54万吨、硫铵0.62万吨、液体CO2 55万吨。
2024年4月16日本项目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审批。
因本项目投资额巨大、工程复杂,需引入项目总体设计院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和技术拿总管理工作,同时为加快本项目建设进度,做到全厂的系统集成、设计优化,将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纳入此次采购范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总体设计、项目技术拿总管理和部分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具体分工范围见主项及分工表)。
(一)项目总体设计
1.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2-2016),完成其分工范围内主项的总体设计,并在装置院/专业院提供的各装置分册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总体设计,对最终项目总体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统一性负责。
2.协助招标人对各装置院/专业院编制的总体设计装置分册进行审查,核实与项目总体设计统一规定的符合性。
3.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总体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总体设计文件。
(二)项目技术拿总管理
负责从工艺技术选择、工艺包编制、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全过程技术拿总管理和技术服务,执行中石化《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SPMP-STD-EM1001-2016),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定义阶段
1.1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设计统一规定、基础设计统一规定,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统一性、合理性及准确性并更新维护。
1.2 负责编制项目设计基础(包含气象条件、地质条件、公用工程设计参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规格等),并及时更新维护。
1.3 负责系统梳理影响项目设计的瓶颈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火炬设施、总平面布置、全厂硫平衡、全厂水平衡、全厂碳平衡、盐平衡、能源平衡等关键涉及全厂系统等专项研究,提交专项研究报告,配合招标人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专项研究报告,确保全厂各系统、各装置有机衔接。
1.4 负责协调、管理及对接与各装置院/专业院的界面条件并更新维护。
1.5 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各装置技术方案,对全厂系统配置方案进行持续优化。
1.6 负责全厂地基处理方案研究,提供地基处理以及相关试验技术方案,相关招标技术文件。
1.7 负责为招标人外委的节能、环境影响、安全、职业卫生、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项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8 负责编制工艺包、工程设计单位招标文件的技术附件。
1.9 负责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总体性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设计总说明、总概算及九大专篇汇总版;对各装置设计院提供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整合管理;对最终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基础工程设计总说明和总概算)完整性、统一性负责。
1.10 协助招标人对各装置院/专业院编制的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核实与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统一规定的符合性。
1.11 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直至取得国家能源集团批复。
1.12 配合招标人开展安全、职业卫生、固体废物利用、智慧工厂建设等专篇的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1.13 编制项目鸟瞰图,并更新维护。
1.14 配合招标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 项目实施阶段
2.1 负责编制详细工程设计统一规定,并动态维护。
2.2 负责编制框架采购技术文件,参加框架协议技术谈判。
2.3 负责协调对接与各装置院的界面条件并更新维护。
2.4 编制终版全厂公用工程及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并进行全厂一体化方案的持续优化、整合工作。
2.5 协助招标人对消防等专项设计的报审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2.6 为招标人招标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内容。
2.7 协助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3. 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
3.1 参加投料试车,并协助招标人组织处理试车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引起的技术问题。
3.2 对项目工程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拿总工作的执行情况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3.3 协助招标人完成安全、环保等竣工专项验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验收过程存在的设计问题整改。
3.4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基础工程设计
负责其分工范围内主项(详见附件-主项及分工表)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完成基础工程设计。
2. 编制长周期设备采购技术文件,向招标人提供采购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考察、技术交流、谈判、审核技术文件等)。
3. 组织开展HAZOP分析及SIL评估、QRA(定量风险评价)工作,并负责落实分析、评估意见。
4. 配合招标人开展分工范围内基础工程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 个月内完成项目总体设计;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 个月内完成基础工程设计。
其他:中标单位最终与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在国内承担过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含设计部分),或项目投资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煤制油/煤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含设计部分)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或项目投资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煤制油/煤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设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