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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部4号炼油联合装置环保在线监控隐患整改项目在线总硫分析仪\0-100mg/Nm3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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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12-20 10: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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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22年上海石化炼油部4号炼油联合装置环保在线监控隐患整改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在线总硫分析仪1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上海石化炼油部4号炼油联合装置环保在线监控隐患整改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在线总硫分析仪1套)(WZ20230109-3809-1877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总硫分析仪\0-100mg/Nm3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总硫分析仪\0-100mg/Nm3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总硫分析仪\0-100mg/Nm3±1%隔爆型预处理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它否决条款 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1.7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5. 本项目属爆炸危险区域2区。分析小屋内所有电子设备及部件采用防爆设备按照爆炸危险区域1区设计选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 Ⅱ B+H2 T3,防护等级为IP55。6. 技术打分表中的否决项不适用本标,但法律法规规定否决的除外。

3.1.8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4. 投标方应根据分析仪规格书的分析目的和工艺条件提供适用型号的总硫分析仪及附件,应能充分满足分析仪规格书的规格要求。分析原理必须遵循GB/T11060.52或ASTM D4084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3.1.9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3. 供货商必须提供总硫在线分析仪产品(同类型)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自2018年至今(含2018年),不少于3套成功应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分析仪的使用数量、及工况说明,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有效证明文件。

3.1.10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2. 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在线气体爆炸下限分析仪防爆等级证书, 投标人提供的过程气体爆炸下限分析仪必须达到原厂本体防爆,防爆等级至少满足 Exp IICT4 或 Exd IIC T4。防护等级满足 NEMA 4X 或 IP65 要求。

3.1.11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一级(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证书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授权代理证书,不接受同一制造商授权多家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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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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