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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化院天津试验基地项目电伴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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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02 06:0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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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北化院天津中试项目01012-01DD-PC-PS01-5026-A电伴热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天津中试项目01012-01DD-PC-PS01-5026-A电伴热系统(WZ20230717-2949-891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伴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加热设备配件
1.00
包1-电伴热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应至少提供2份本品牌在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或相同工况中电伴热单体合同500万以上的业绩,并且附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证明材料。

3.1.7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对于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人,将按“否决其投标资格”处理。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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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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