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供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供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 雷发改投资【202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山县水务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邮政银行专项债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计划工期:1035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