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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系统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浏览:1    
核心提示: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系统EPC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系统EPC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
 
2.3项目预算金额:180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余热利用系统的成套技术、设备及所有必要的附件。为保证系统整体性能,采用整体承包(EPC)方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 如下:
 
(1)投标方负责溴化锂制冷及电制冷系统、生活热水制备系统、新汽冷凝水降温装置等配置于总图划定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界线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安装调试。
 
(2)投标方负责总图划定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界线至厂前区指定位置间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的设计、供货及施工(见附图)。
 
(3)投标方负责各单体子项内末端设备及管道系统的供货、施工及调试。
 
(4)冷冻水供、回水管供货、施工(位于新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系统至厂区综合管网及综合管网架上区域除外;位于厂前区指定位置至综合办公楼1米范围外的区域除外)。
 
(5)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
 
(1)60天内完成厂房、设备基础承台、地梁;
 
(2)120天完成设备安装,具备空负荷联动试车条件;
 
(3)全厂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整体工期不多于18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30-2016)及《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19–2013)的“优良”标准。达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标准。
 
2.8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下同)均应满足);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1)独立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③应为拟投入本项目溴化锂制冷机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包括本项目溴化锂制冷机的制造商。
 
(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满足:①负责设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②负责施工及安装等的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入本项目溴化锂制冷机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资质;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任一成员满足即可):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台(套)单台功率≥2000kw的热水型溴化锂机组销售或销售及安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扫描件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3.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4.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作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7时至2024年4月3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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