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怡宝温州工厂净化工程和废气处理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JZBGG2025050003号 | ||||
华润守正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怡宝(本部)2025年度第7批招标华润怡宝饮料(中国) 华润怡宝温州工厂净化工程和废气处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1.2 两条 Krones 90000bph 高速水线、一条 4.5L 水线吹瓶机排气罩及 VOCS 废气处理工程。 1.3 注胚车间隔断吊顶及暖通,及VOCS废气处理工程。 1.4 激光喷码机、油墨喷码机废气处理工程。 1.5 贴标机胶烟排放管路工程。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甲方负责敷设电缆至乙方各线电气总柜,以及冰水接至乙方空调机组附近,空调控制阀组、仪器仪表、软接等由乙方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和安装(使用不锈钢管)。甲方负责铺设给水管在车间主管架上,其余工程乙方负责。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J29001125G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怡宝饮料(中国) 标段名称:华润怡宝温州工厂净化工程和废气处理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1.1 所有净化间均需要新做二次钢结构,注胚间干燥机设备平台隔墙(约 4.5 米~13.8 米)需要钢结构加固。 1.2 灌装区和二更区按照设备布局图建立净化间,达到净化级别要求。 1.3 净化间采用通窗玻璃结构(12mm 钢化玻璃+不锈钢方通)。回风管路处和二次更衣室及操作间根据图纸采用不锈钢中空玻镁彩钢板隔墙。 1.4 灌装区采用 SUS304 不锈钢专用防水围堰。 1.5 两条 Krones 90000bph 高速水线、一条 4.5L 水线吹瓶机、注胚机、激光和油墨喷码机加装 SUS304 不锈钢排气罩及 VOCS 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排放指标要达到环评排放要求。废气处理设备噪音符合项目当地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6 工程范围内除注塑间外所有区域的照明配电。 1.7 7~12℃冷冻水由甲方接至空调风柜机组附近,空调控制阀组、仪器仪表、软接等由乙方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和安装(使用不锈钢管)。 1.8 所有净化间配备臭氧杀菌功能(浓度能达到灌装间 30mg/m3 的要求)。 1.9 参观走廊下使用玻镁彩钢板对吹灌区域和后道区域进行物理隔断,包含门窗(不含门禁)。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方案文件(附件2)。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净化工程:预计2025年5月30日前进场,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安装时间,注塑车间、水线安装周期要求25天/条完成安装调试。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技术方案文件。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注: 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具备2个及以上食品饮料或医药类、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单个合同)的新建净化间施工业绩(计算合同数量),且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上述业绩中须至少有1个为静态万级以上净化间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 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关键页等,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2)须提供工程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静态万级以上净化间检验报告。 说明: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资格:(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指派) (2)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说明: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ome”注册人员界面截图;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扫描件,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网页右侧“信用报告”→输入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1)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关联企业定义详见《华润怡宝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 (2)不得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详见《华润怡宝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 备注: 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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