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50)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2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具备投运条件:2025年12月10日前(因不可抗力、民事纠纷、特殊情况出现导致工期延期,双方协商确定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风电场送出工程-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3500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各专题、核准,各种手续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到投运的全过程EPC。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前期各专题、报批,项目核准等各种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林地批复;送出线路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 光缆、接地工程)。间隔扩建的勘察设计和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上述工程中间验收、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启委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场送出工程-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以上(含二级)许可;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必须具有不少于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工程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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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