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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浏览:0    
核心提示:晋能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晋能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
  晋能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晋能南苑华府房地产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郝家庄镇寨子村北侧、长治市城南生态苑西侧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57亩,净用地面积78981.94㎡(合118.5亩)。总建筑面积263033.88㎡,地上建筑面积205358.88㎡(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94757.12㎡,商业建筑面积3523.20㎡,配套社区服务7078.56㎡),地下建筑面积57675.00㎡(包括: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1706.43㎡)。

拟建22栋住宅楼(1栋16F、2栋17F、19栋18F,框剪结构)、1所幼儿园(3F,框架结构)、商业、归家大堂、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换热站及水泵房,1#10263.70㎡,18/-1;2#10181.58㎡,18/-1;3#10142.53㎡,18/-1;5#10911.23㎡,18/-1;6#8073.30㎡,17/-1;7#6215.04㎡,18/-1;8#6215.04㎡,18/-1;9#6245.33㎡,18/-1;10#6245.33㎡,18/-1;11#5559.47㎡,16/-1;12#9691.81㎡,17/-1;13#10223.00㎡,18/-1;15#4875.99㎡,18/-1;16#9792.71㎡,18/-1;17#4875.99㎡,18/-1;18#10945.02㎡,18/-1;19#14470.84㎡,18/-1;20#5999.44㎡,18/-1;21#10945.02㎡,18/-1;22#11209.41㎡,18/-1;23#11156.26㎡,18/-1;25#14470.84㎡,18/-1;换热站及水泵房621.65㎡,东归家大堂549.70㎡,南归家大堂1551.54㎡,地下车库出入口316.80㎡,幼儿园3610.31㎡,地下室57675.00㎡。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安装工程及室外管网、景观园林、公区、公建及东南归家大堂装饰装修(精装修)、小区智能化、楼体亮化、太阳能、导视系统及与项目相关的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以及上述工程的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交付、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5计划工期:33个月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 审查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完成过1项同类型业绩。

(1)近年指: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验收时间在此期间);

(2)同类型业绩: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的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或剪力墙结构的民用建筑(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中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③竣工验收证明书;

④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含),且必须为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 2025年06月06日(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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