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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

招标公告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PJYZ190

三、项目概述:食堂服务外包

四、招标内容:盘锦市 本部食堂(含城区28个网点配餐服务)、大洼区食堂、盘山县食堂、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共4处,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二年,具体明细见技术服务规范。项目预算117.816万元(含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17.816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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