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公司台儿庄风光电场17台变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
2.2 项目规模: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7月1日开始,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风力发电机组-枣庄分公司台儿庄风光电场17台变桨系统优化改造(CHDTDZ046/16-SB-15201):将新能源枣庄分公司台儿庄一期17台风机变桨系统驱动器、变桨电机、后背电源以及附件进行更换升级,同时对主控系统进行升级,完成系统联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枣庄分公司台儿庄风光电场17台变桨系统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主机厂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风电机组变系统整体更换改造业绩不少于3项,且总台数不少于75台;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8 17:13到2025-05-14 18: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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