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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2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

2.2 规模:克州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拟建场址地貌主要为山地,海拔范围为2700米-3200米,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配套3万千瓦/6万千瓦时储能,场区范围约130平方公里。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汇集站(2×180兆伏安)并通过1回220千伏送出线路(约50公里)接入至国网阿合奇县220千伏变电站,具体接入方案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为准。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6月开工,2026年6月30日并网。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工程质保期满且向招标人交付全部监理文件日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风电场区内工程、升压汇集站工程、储能系统、集电线路、箱变、道路等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的制作及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汇集站建造施工安装、储能系统土建及安装、设备安装及施工、箱变、35kV集电线路及电缆线路敷设施工、全场接地网施工及测试、进场道路施工、场内道路施工、环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防洪设施、通讯、附属设施、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参与设备到场验收、职业病防治、安全设施、消防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程实施阶段委托人另行委托和现场签证变更、安全监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等及所有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档案归档(满足华能集团公司档案归档及数字化录入的相关要求)、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本工程相关合规性手续资料提报工作;同时参与施工、设备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结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单项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及项目竣工验收等跟本工程有关的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2.7 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智慧基建系统,主机设备及软件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使用的电脑设备由投标人负责,过程管理投标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及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类(不含核电)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规模的陆上风电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类型、规模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经历(附人员简历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200MW及以上规模的陆上风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资格证书、业绩清单、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以证明满足总监业绩要求,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资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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