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本项目维修范围为煤化工厂区全厂88套电液执行机构。由服务单位根据电液执行机构损坏情况制定最优维修方案,经采购人使用单位审核后实施。维修主要内容包含:
(1)电液执行机构解体维修;
(2)旧电液执行机构更新;
(3)手动执行机构升级改造为电液执行机构;
(4)气化装置8台破渣机液压马达维修;
(5)烯烃中心PP、PE装置挤压造粒机液压执行机构、MTO装置滑阀液压系统维修;
(6)烯烃中西你PP装置旋转下料器1180S-5011、1180S-5015、PE装置旋转下料器1170S-5011的液压传动系统维修;
(7)负责提供维修报告、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往返运输等。
电液执行机构明细、维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据实结算金额达到300万元,两个节点以先到为准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电液执行机构维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8日 16时00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