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66)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哈密区域风电项目塔筒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暂估1359段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2026年2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流运输-新疆哈密区域风电塔筒运输服务(CHDTDZ008/18-QT-16601):新疆哈密区域风电塔筒运输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新疆哈密区域风电塔筒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3项汽车运输(单个合同塔筒运量5套以上)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运输塔筒长度和直径)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8辆,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行驶证扫描件或投标人购买车辆合同扫描件或投标人租赁使用车辆合同等必要的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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