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3、4 号机组环保在线出口设备 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3、4 号机组环保在线出口设备改造施工)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招标人为内蒙古京宁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3、4 号机组环保在线出口设备改造,包括
1、2 号机组脱硫净烟气出口 CEMS 就地设备的拆除及新增设备的安装,3、4 号机组净烟气粉 尘仪拆除及新增设备的安装等,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 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 号)进行相应设备的改造等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主要包括:1、2、3、4 号机组环保在线出口设备改造的设备功能规划、设备供 货、施工安装、验收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 本标工程施工业绩 1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类似本标业绩指 环保在线出口设备改造或施工或供货(带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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