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所属7家单位2025年等保测评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9 )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国能综通安全〔2022〕71号),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号)、《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1号),对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明确系统的安全建设现状,找出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之间的差距,提出安全整改建议,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制定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完善保护措施,使重要信息系统满足国家及电力行业关于等级保护相应级别的具体要求,增加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增强网络抗攻击的能力,保证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2.1.2 招标范围:开展吉林公司所属7家单位2025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共计15套3级系统、2套原3级系统、15套2级系统、6套新系统(4套预估为3级、2套预估为2级),按需完成定级、备案、测评、备案证更名或到期更换,完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投标人完成上述系统预评和复评,出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安全防护评估报告;根据问题清单提供整改建议及咨询服务;核实各单位上一次测评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出具整改情况分析报告。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1.4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双辽市、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省延吉市、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省松原市等。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电力监控系统(DCS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9 16:0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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