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2025年度八一牧场探矿样品测试分析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2025年度八一牧场探矿样品测试分析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5-413b)已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分析元素为铜、钼、铅、锌、金、银等六种元素。基本化验分析(Sb)样品数量500件,内检50件,外检30件;其它包括标准样、重复样、空白样等30件。分析元素为Sb。岩心劈芯4600件;刻槽样样品加工制作400件;岩心样(2~5千克)样品加工4600件;捡块样样品加工制作900件。
2.4如因招标人原因出现需停工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因手续办理导致滞后情况等,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进行协商并解除合同,但无任何补偿,也可进行停工等待,停工等待期间,无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CMA或CNAS资质证书,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按照招标人(发包方)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业绩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现场负责人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
(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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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