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5年至2026年新能源项目SVG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国华投资2025年至2026年期间所属项目单位的投产及开工的陆上新能源发电项目所需的35kV水冷直挂式SVG设备进行框架采购。
2.1.2招标范围:框架采购共预估50套,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30套(6MVar1套、15MVar3套、20MVar3套、25MVar4套、30MVar8套、36MVar4套、40MVar5套、50MVar1套、60MVar1套)、标段二20套(6MVar1套、15MVar2套、20MVar2套、25MVar2套、30MVar5套、36MVar3套、40MVar3套、50MVar1套、60MVar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及技术规范。
注:
(1)本次招标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后,各标段的中标人分别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各标段的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者各标段的累计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签订总金额止。框架协议履约过程中,具体执行合同由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
(2)各标段中的设备型号和数量均为预估,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由于实际发生的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待具体项目落实后,由项目实施主体与中标人按照实际项目需求签订执行合同,据实结算。
2.1.3交货期:签订执行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到货地点:各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1.5质保要求: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30Mvar及以上的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60MVar及以上35kV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35kV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高压穿越试验报告、低压穿越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