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建设工程文化大街、海华路、港民街电力排管工程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投资【202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项目规模:本工程共计新建12孔电力管廊3.35km(拉管2.227km,排管1.123km),共涉及道路3段。其中港民街段(海靖路-海华路)新建新建拉管0.966km;文化大街段(海靖路-海华路)新建新建拉管0.966km;海华路段(港民街-中山大街),其中新建拉管0.295km,新建排管1.123km。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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