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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揽投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投标邀请 荣晟招投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投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

投标邀请

 

荣晟招投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投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揽投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RS2025-351-YZ077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延边州 全州范围内揽投业务外包。

外包内涵:

设备:利用邮政原有设备(PDA)

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外包商需要提供一标段延吉25辆,二标段敦化15辆、安图15辆,三标段珲春5辆、图们5辆,四标段和龙10辆、汪清15辆、龙井7辆(外包商需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提供三轮及面包车两种车型,如遇到交通事故维修成本及赔偿成本均由外包公司承担),其余车辆为外包公司租赁邮政自有车辆(邮政公司自有车辆如遇到交通事故维修成本及赔偿成本均由邮政公司承担)。

场地:利用邮政场地或业务开展场地,场地使用免费。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其他要求:①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下发的邮政各项类指标操作,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操作及规定。②采购人有权考核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违规行为。③中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按合同中要求规定费用。④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作业设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预算:5991.72万元(含税),其中邮政账4756.67万元,资金由业主承担:速递账1235.05万元,资金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延边州 承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外包费包括但不限于外包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乙方外包的揽投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按照折扣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00%~95.00%,折扣不得超过95.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见附件5:延边州 揽投环节业务外包标段明细表、附件6:揽投环节限价表、附件7:邮政、寄递投递环节揽投环节阶梯定价方案(累进阶梯)、附件8:揽收业务外包限价表、附件9:投递业务外包限价表)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 ,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包,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1个、备用供应商数量1个。允许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某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得在后续任何标段再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仍可作为后续标段的备选供应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11.供应商需提供快递经营许可资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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