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 (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Z1海上光伏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一、项目概况:
国华Z1海上光伏项目位于江苏省管海域,离岸距离约37km,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二期建设84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光伏场区所发电能通过220kV海缆送入陆上集控中心,然后经架空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本工程拟新建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并配置10%、2小时储能。本项目计划2025年开工,2026年并网。(详见技术文件)
具体服务地点:江苏省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
拟开展国华Z1海上光伏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资源评估及评审;海洋水文观测资料及相关专题报告;可研测量、初勘;立项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投资决策版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决策阶段项目评估报告;军事论证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用海;海上、陆上环评报告及相关专题审查、批复、辐射环评;水上交通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审查及批复;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生态空间管控区等相关专题报告;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报告、调查勘测报告及审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报告及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地质灾害和压覆矿产报告;海缆穿堤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陆上集控站、储能站用地相关专题;东台海上光伏发展规划等。(详见技术文件)
三、计划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三年。
因项目处于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开始时间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可研收口、投资决策及开工时间、建设进度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具体服务期限以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含可研和海域论证报告编制专题)合同业绩,和1份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对应工作已完成取得的批复文件,也可以是由最终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含可研和海域论证报告编制专题)或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