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电站厂房、一级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GT-ZG-2025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1.招标条件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电站厂房、一级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已获批准实施,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距离秭归县直线距离约6km,距离三峡大坝约10km,距离宜昌市约35km,距离武汉市约320km,交通便利。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布置于长坪,上水库沿村村通公路、芝茅公路至秭归县的公路里程约24km。下水库位于兰陵溪汇合口处,下水库坝址沿国道G348至秭归县的公路里程约11km。
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600MW、装设2台单机容量800MW的冲击式机组,额定水头905m,两级泵站各安装3台单机容量290MW的蓄能泵组,连续满发小时数6h,具备日调节能力。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抽水系统、开关站和交通道路等组成。上水库利用长坪天然盆地,下水库利用兰陵溪天然沟谷筑坝形成,引水发电系统和抽水系统独立布置于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均呈近北东向。上、下水库电站进出水口水平距离约3426m,距高比3.6。引水发电系统采用引水、尾水隧洞各两机一洞与中偏尾部式地下厂房的布置格局;抽水系统分两级布置,中间设调节池,一级泵站连接下水库与调节池,采用进水、出水隧洞各三机一洞与地下泵房的布置格局;二级泵站连接调节池与上水库,采用进水隧洞单机单洞、出水隧洞三机一洞与地下泵房的布置格局。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交通工程
X2#、X3#、X5#、X6#等道路。
2.2.2施工支洞
施工支洞开挖、支护工程、封堵混凝土、回填灌浆工程。
2.2.3临建工程
场内施工供风水电、临时道路、施工工厂设施、临时施工生活办公营地、下水库转存料场、表土堆存场、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下水库导流工程等。
2.2.4下水库工程
(1)下水库大坝
坝基、坝肩覆盖层清理、开挖及边坡支护(含基础处理和勘探孔回填)坝体填筑;面板混凝土浇筑;坝顶公路;接地工程及其他电气预埋管件。
(2)下水库库盆
包含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库底回填等。
(3)下水库竖井泄洪洞和泄放管。
2.2.5电站厂房
(1)电站引水系统
① 引水中平洞下游段、下斜井、下平洞开挖、衬砌、压力钢管制作与安装,固结灌浆与回填灌浆等;
② 排水廊道开挖支护、混凝土等;
③ 引水系统的充排水试验;
④ 引水系统接地装置的埋设;
(2)电站厂房及尾水系统
①地下厂房、主变洞、尾闸室、母线洞、排风洞、出线洞及竖井、主变交通洞、厂房排水廊道开挖支护及混凝土浇筑等;
②尾水洞开挖支护及混凝土浇筑;
③引水、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
④地下厂房系统采暖通风、给排水、卫生设施预埋管件安装;接地系统及其他电气相关预埋件埋设安装;
⑤尾水闸门、门槽、启闭机和检修桥机等金属结构安装;尾水闸门启闭机的动力、控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3)电站出水口
电站出水口开挖支护、混凝土等。
2.2.6一级泵站系统
(1)一级泵站
① 出水上平洞下游段、上竖井、中平洞、下竖井、下平洞开挖、衬砌、压力钢管制作与安装、固结灌浆与回填灌浆等;
② 排水廊道开挖支护等;
③ 出水系统的充排水试验;
④ 地下泵站进水闸室、主变洞、厂房、母线洞、排风洞、出线洞、主变交通洞、厂房排水廊道和通道的开挖支护及混凝土浇筑等;
⑤ 机电设备一期埋件安装。
(2)泵站进水口
泵站进水口开挖、混凝土及金属结构工程。
2.2.7建筑装修
下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机电设备库、导流泄放洞启闭机房、门卫、阀室等水工建构筑物的建筑装修。
2.2.8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本标段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后期拆除等。施工开挖的场地、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和表土堆存场等水土保持措施。
2.2.9信息化及智能建造。
2.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07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2031年08月首台机组发电,2032年12月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北秭归抽水蓄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工程,下同)具有跨度(宽度)不小于25m一等大(1)型常规水电站地下厂房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土建施工业绩。
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50m及以上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业绩。
3)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200m及以上竖/斜井的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3.2.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个一等大(1)型水电站或一个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标施工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个一等大(1)型水电站或一个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标项目总工程师任职经历;
3)项目专职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C证),至少具有一个一等大(1)型水电站或一个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标项目专职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任职经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可兼任);
4)项目专职环保副经理:拟任项目专职环保副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一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水保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工作经历;
5)现场项目班子还必须有专职分管质量、经济副经理。
上述任职经历需提供合同文件、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
3.2.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