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SG-02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改造项目(CHDTDZ079/18-SG-0202):1号锅炉折焰角吹灰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校核和调试等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勘测和提供设计方案,方案完成后由招标方组织审查,若满足要求则进入施工阶段;投标方依据设计方案,制造和安装基于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可满足解决折焰角前、后斜坡烟道水平烟道积灰问题;投标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需要的材料和工程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械防护系统、焊材、以及辅属设备等材料;投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有系统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改造涉及控制系统设备、设备信号接入主机DCS系统安装及接口软件调试,控制部分软件、硬件、电缆、材料等的采购,并负责本项目实现DCS系统监控所有安装及施工、调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组态、硬件安装、电缆敷设、电缆接线、电缆桥架及槽盒制作等;投标方负责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改造后所涉及的油漆、保温、脚手架材料、运输、搭设、拆除、恢复工作;末级过热器处加装吹灰器过程中,需拆除末级过热器屏间固定卡拉开管排,施工结束后恢复固定管卡。通过对折焰角区域实施吹灰,解决折焰角前、后斜坡烟道水平烟道积灰问题,工期为30天,质保期1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1号锅炉折焰角严重积灰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锅炉折烟角积灰治理改造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