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减排技术优化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芨芨湖镇。本露天矿位于准噶尔岔地东南部腹地,南为天山、北为克拉麦里山,区域地势总的呈向南缓倾的斜坡,但矿区地势东、南高,北、西低,地貌形态为残丘状的剥蚀平原,海拔 626~755m,相对高差一般在 50m 左右。矿区接近盆地边缘地带,径流非常微弱,基本属于垂直交替带。地貌类型主要有:冲积湖积平原、风积沙漠、剥蚀残余丘陵、剥蚀波状平原。
服务地点: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 56 号)。
2.2 其他:需解决的问题
①此项研究如何解决环保法规变更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研究制定红沙泉二号露天矿温室气体逸散监测技术方案
③此项研究如何解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方案问题,保障煤矿后续建设过程中实现绿色开发,节能减碳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内容
本项目研究区域为红沙泉二矿矿区及周边区域,主要研究内容为:
(1)查明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典型地貌碳排放机理研究:
(2)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地面+无人机“天地一体化”温室气体监测体系研究:
(3)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碳排放及低碳运行模式研究:
预期目标
(1)对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进行碳排放源排查,准确排查各类排放源,根据矿实际情况,梳理各生产环节,能源消耗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温室气体类型;同时,查明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典型地貌碳排放机理研究,界定碳排放监测的边界;
(2)搜集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结合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实际特征,构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温室气体减排技术遴选库;
(3)建设排放源地面固定点位检测与无人机高空移动探测相结合的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案;
(4)基于实测数据系统修正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因子,建立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5)从矿区当前低碳发展现状入手开展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低碳运行模式研究,形成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区节能减排技术方案,帮助指导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乃至全国露天煤矿的节能降碳工作开展。同时,结合现有低碳发展基础,创建零碳矿区建设方案,以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零碳”矿区建设为试点,探索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
2.4 项目服务期: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1)合同签订后1月至6月
预期完成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碳排放源解析与矿区检测范围以及矿区生态适应性分析,对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进行碳排放源排查,准确排查各类排放源,根据矿实际情况,梳理各生产环节,能源消耗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温室气体类型;同时,查明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典型地貌碳排放机理研究,界定碳排放监测的边界,形成调研和分析报告。
(2)合同签订后7月至12月
建设排放源地面固定点位检测与无人机高空移动探测相结合的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矿区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案,并形成可行方案,编制碳排放核查报告。
预期完成开发工作以及温室气体监测方案和碳排放核查报告,完成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录用,和一项发明专利申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
进行项目中期考核,完成项目《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温室气体排放来源及排放边界清单》、《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减排技术遴选库》、《露天煤矿温室气体监测方法与技术》,并完成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录用,和一项发明专利申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
(3)合同签订后13月至18月
预期完成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的温室气体核算办法的制定,完成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录用,和一项发明专利申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
(4)合同签订后19月至24月
从矿区当前低碳发展现状入手开展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低碳运行模式研究,形成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区节能减排技术方案,帮助指导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乃至全国露天煤矿的节能降碳工作开展。同时,结合现有低碳发展基础,创建零碳矿区建设方案,以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零碳”矿区建设为试点,探索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完成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录用、一项发明专利申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和一项企业标准制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碳减排或温室气体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碳减排或温室气体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