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粉煤灰、石膏及炉渣销售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镇。
2.2 项目规模: 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15个月)。
2.4 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粉煤灰 -2025-2026 年度粉煤灰炉渣及石膏销售承包:2025-2026 年度粉煤灰炉渣及石膏销售承包。 合同期内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石膏及炉渣装卸车(含灰库放灰、渣场放渣操作)、运输、承销或环保综合利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2025-2026年度粉煤灰炉渣及石膏销售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证照要求:
1)如供应商是中间商的,须提供与第三方签定的有效期间内的粉煤灰(或石膏)销售或处置协议,并提供第三方以下证照:①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为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等);②企业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2)如供应商为非中间商的,须提供本企业:①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为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等);②企业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合同,且合同量不少于5万吨,并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采购或销售内容及数量页面、合同签章页且清晰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石膏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合同,且合同量不少于3万吨,并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采购或销售内容及数量页面、合同签章页且清晰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到2025-06-18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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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