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常乐邮政支局重建工程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常乐邮政支局重建工程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常乐邮政支局重建工程
1.2 招标编号:SZT2025-SX-QT-GC-0536
1.3 招标内容:本工程建筑总面积:538.30㎡,为地上2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功能包含:营业大厅、分报室、职工宿舍、淋浴间、厨房餐厅、职工活动小家。
室外工程:墙体修缮、围墙涂料翻新、原地面拆除及新建、原有花池拆除及新建。详细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4 最高限价:146.12万元。
1.5 工期:10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4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6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 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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