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泉港界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泉港界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拟建设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用地面积(水域)约为1812亩,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3′,北纬25°14′。本工程规划建设容量为100MW,同时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需完成 泉港界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技术专题报告编制。
2.1.2招标范围:
1.国能集团泉港界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组织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完成报告收口。
2.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外部集电线路)
(2)可研阶段地形测量(1:2000)(含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升压站部分)
(3)接入系统报告
(4)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5)配套升压站项目核准至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用地批复过程中所有论证报告及报批手续办理
(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7)安全预评价报告
(8)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9)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10)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1)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12)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13)海洋环境现状报告
(1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5)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1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17)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18)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19)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上述专题包含办理专题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并按要求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或通过甲方单位审查。
2.2 其他: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后,满足各专题办理的前置条件且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后需按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因政策原因导致时间延后不计入工期,详细各项专题工期见下表:
序号 |
专题名称 |
工期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外部集电线路) |
2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初稿,评审后5日内完成可研报告收口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 |
可研阶段地形测量(1:2000)(含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升压站部分) |
10日内完成地形测量,15日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 |
接入系统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10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初稿,评审后5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送审稿,提供报告送审稿后2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4 |
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20日内完成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提供报告后2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5 |
配套升压站项目核准至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用地批复过程中所有论证报告及报批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报告)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取得批复意见,办理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批复过程中等不可预见或没有考虑到的论证 |
5.1 |
升压站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 |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后15日内完成 |
5.2 |
升压站地灾评估报告 |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后15日内完成 |
5.3 |
升压站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后10日内完成 |
5.4 |
升压站核准报告及评估单位意见 |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后15日内完成 |
5.5 |
升压站用地现状调查 |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后15日内完成 |
6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10日内完成社稳分析报告,提供社稳分析报告后10日内完成社稳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2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7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15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
8 |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15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9 |
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15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2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0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15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2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1 |
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海预审意见后10日内取得无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意见 |
12 |
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
丰水期水文监测完成后20日内提供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
13 |
海洋环境现状报告 |
丰水期海洋环境监测完成后30日内提供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
14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专题12-13完成后20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报告评审后20日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后4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并办理海域使用等含项目开工前的目前不可预见或没有考虑到的论证 |
15 |
鸟类影响评价报告 |
20日内完成鸟类影响评价报告 |
16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
项目取得用海用地意见后20日内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7 |
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后20日内完成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8 |
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15日内完成渔业养殖论证报告编制 |
19 |
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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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初稿完成15日内完成水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15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注:该工程包含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含项目开工前的目前不可预见或没有考虑到的论证及相关工作),本工程开工前关于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规划许可证等办理。各专题(含升压站用地等)按照要求需要取得农村农业局、环保局、国土空间规划、用海、用地、林草、湿地、水利等科局机构批复的,全部需要取得批复意见,并完成有关部门机构及甲方审核通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独立承担50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或50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专题项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设计或50MW渔光互补光伏前期咨询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9 16:00: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