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现实需要,基于碱性(ALK)和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的独特优势,以研究“开发适应宽功率波动的低成本、高可靠、大容量ALK-PEM混联制氢系统”为目标,突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系统的长效经济、安全运行技术瓶颈,助力我国实现氢能技术引领性发展,提升ALK-PEM混联制氢系统的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快绿氢的规模化应用,有助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本次划分为2个标段(包),其主要内容是:
标段1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包括3套额定1000Nm³/h的碱性-质子交换膜混联制氢系统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其中每套设备包含:1台额定800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ALK)电解槽,1台额定800Nm3/h的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碱性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200 Nm³/h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 PEM)电解槽,1台额定200 Nm³/h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质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1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满足ALK+PEM20%-120%负荷运行处理气量),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包括排氧管、电解槽散热冷却装置、碱液箱、水箱、加水泵、加碱泵、电气控制设备,变压器和整流器之间的母线、整流器和电解槽之间的母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撬装装置包括撬体设计方案和撬体本身,备品备件厂家自备,需满足质保期和维保期需要。
2、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以上设备的5年维保和出厂测试(本标段只进行1套设备的出厂测试)。同时包含但不限于制氢单元工艺包设计、制氢单元内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投标人可采取单元设备形式供货或采取单体设备形式供货须到现场安装调试)、指导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其他设备及辅助工程安装调试、试验、交付、技术服务、运输、售后、质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标段2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包括2套额定1000Nm³/h的碱性-质子交换膜混联制氢系统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其中每套设备包含:1台额定800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ALK)电解槽,1台额定800Nm3/h的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碱性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200 Nm³/h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 PEM)电解槽,1台额定200 Nm³/h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质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1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满足ALK+PEM20%-120%负荷运行处理气量),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包括排氧管、电解槽散热冷却装置、碱液箱、水箱、加水泵、加碱泵、电气控制设备,变压器和整流器之间的母线、整流器和电解槽之间的母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撬装装置包括撬体设计方案和撬体本身,备品备件厂家自备,需满足质保期和维保期需要。
2、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以上设备的5年维保和出厂测试(本标段只进行1套设备的出厂测试)。同时包含但不限于制氢单元工艺包设计、制氢单元内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投标人可采取单元设备形式供货或采取单体设备形式供货须到现场安装调试)、指导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其他设备及辅助工程安装调试、试验、交付、技术服务、运输、售后、质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内容和目标:针对指标提及的混联制氢系统示范集群,其规模、冷启动时间、连续运行不少于 2000 小时候系统能耗增加、户外运行、环境温度范研究。
2、技术方案的说明:通过采购25MW碱性(ALK)和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制氢设备,在测试场地完成试验和数据采集,研制 ALK-PEM 混联制氢模组单元,验证系统稳态、动态运行特性,完成各项指标的迭代优化。
3、成果形式:编制测试方案,提供原始数据,经专家审核后出具报告文件,成果将应用于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制等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氢能综合能源系统示范,服务国家“能源革命、能源强国”的战略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项目服务期:项目总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电解槽及气液处理装置成套设备生产备料和排产计划;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工艺包或设计提资材料,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总体设计单位的要求。设备到货时间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设备交货至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以上时间节点为本项目重要里程碑节点,投标人只能提前不能推迟,并根据以上节点进行细化。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解槽设备(额定制氢能力不低于800Nm³/h的ALK电解槽设备或者额定制氢能力不低于200Nm³/h的PEM电解槽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出具的碱性电解槽(ALK)测试报告或者质子交换膜电解槽(PEM)测试报告或者混联制氢系统测试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3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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