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025至2028年三个循环水场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循环水场和第二循环水场为第一标段,第三循环水场为第二标段。
2.1.1 标段概况
(1)第一标段:第一循环水场是为煤液化生产中心(8套装置)、天然气制氢装置、储运罐区、重整、CCS、油渣萃取等装置提供循环冷却水,正常时用水量约19000m3/h,最大时用水量20000m3/h。第二循环水场是为空分制氧(109、110)单元提供循环冷却水,总供水能力正常9000m3/h,最大9625m3/h。
(2)第二标段:第三循环水场是为煤制氢、热电中心、环保四套、污水处理场、间接液化、褐煤改质、分质结晶等装置提供循环冷却水,正常供水约20000m3/h,最大21000m3/h。
为确保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换热设备长周期运行,需委托专业化单位负责装置技术服务工作。
2.1.2 招标范围
(1)第一标段:主要包括第一、第二循环水场的日常药剂(包含但不限于日常系统指标维护常规药剂、清洗和预膜剂等,其中酸碱由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加注及控制、加药设备配备、维护、分析检验、水质控制、紧急处理及对现有设备升级完善等。详见技术附件。
(2)第二标段:主要包括第三循环水场的日常药剂(包含但不限于日常系统指标维护常规药剂、清洗和预膜剂等,其中酸碱由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加注及控制、加药设备配备、维护、分析检验、水质控制、紧急处理及对现有设备升级完善等。详见技术附件。
2.1.3 项目服务期限
(1)第一标段:2025年9月12日至2028年9月11日或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
(2)第二标段:2025年9月12日至2028年9月11日或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
2.1.4 服务地点
(1)第一标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第一、第二循环水场。
(2)第二标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第三循环水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所提供药剂的生产能力,如为进口药剂可以为有授权的代理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企业循环水场(单个循环水场循环量≥20000m3/h)同时包含药剂供应和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业绩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如为进口药剂,须提供药剂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