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定州三期电子汽车衡无人值守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二期已建设 2×66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三期 2×660MW 超超临界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 招标范围:拟采购电子汽车衡无人值守系统设备(含2台电子汽车衡及附件),主要包括汽车衡无人值守系统(含软硬件)、2台汽车衡(重车单台称量为0-100t,称量范围为:0.4~120t)。
2.1.3 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2.1.4 交货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定州三期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汽车衡(或地磅)无人值守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3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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