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2025年-2028年环保数据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至# 4 机组环保数据监测系统设备品牌主要为北京雪迪龙、西克麦哈克、南京友智、南京益彩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污染物排放工况监控及分析系统。
2.1.2招标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3号)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77号)的精神和要求,准电公司需要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所属的24套环保烟气在线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工作,以保证我厂烟气在线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主要包括#1-#4机组脱硫系统出入口的CEMS系统设备(共8套)、#1-#4机组脱硝系统出入口的CEMS系统设备(共16套),共24套烟气在线设备;#1-#4机组污染物排放工况监控及分析系统(共4套)。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火电机组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或CEMS系统)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