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吉林公司乾安大遐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建筑安装 工程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5 年 10 月 01 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283 日历天, 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2.6.1 风电场升压站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升压 站场地平整、表土剥离、运输、堆放(堆放临时占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综合 楼(含装饰)、辅助生产用房、危废品、附属建(构)筑物、一体化泵站、进站 道路、站内道路、场外临时施工道路、地面硬化、绿化、地下管网(上下水管道、 给排水管道)、生活用水井施工及取水证办理、设备、构架及围墙基础、围墙、 围墙外护坡、土方回填、电缆竖井、电缆沟道(电缆沟封堵、电缆防火涂料涂刷、 阻燃隔断安装)、总事故油池、施工降水、围栏、防雷设施、接地系统、消防设 施等施工。
2.6.2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变系统、220kV 配电 装置系统、35kV 配电装置系统、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室内外计量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通信远动及站内交直流系统、备用变系统(含涉网所有手续办理、 备用变采购及安装、临时用地征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耕复垦、线路 架设、接引安装、试验及调试等) 、保护及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 电测计量系统、消防设施、 一次设备围栏、全场防雷接地、检修电源箱、变电架 构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其他设备(包含预制舱、升压站内电缆敷设、电缆终端 头制作、二次线配线、 一、二次电缆接引、升压站内光缆敷设、光缆熔接、接续) 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升压站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检定(含关口表电能表检定、关 口计量 PT、CT 试验、关口计量 PT 回路二次压降测试;关口表等表计的电科院二 次封装等。)升压站内所有区域标识、设备标识及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及安装 工作;后期工程预留孔洞封堵、消缺处理、标识完善(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 工作);承担投标人自身应进行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和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 其他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承担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接卸、保管、保险、二 次倒运、仓储保管、出入库办理(含出入库记录、台账、移交)等工作;配合其他标段和厂家完成升压站站内设备调试安装;负责乙供设备材料的检验、试验、 调试和验收工作。
2.6.3 负责升压站施工中所有设备的资料搜集、整理、组卷归档、升压站验 收等(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此,配合招标方完成升压站倒送电,满足升压站并 网运行要求)工作。负责甲供设备和材料随箱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2.6.4 风电场并网技术服务。负责沟通省地调,配合发包人并网接入工作, 确保顺利并网(含并网资料收集送报、省地调接入等相关费用, 满足吉林省电网 公司要求),负责组织并网验收会议并承担全部费用;
2.6.5 完成风电场场站电气机电、电磁仿真模型建模(含风电场风电场站、 SVG、风机三种暂态模型认证)工作。建模工作需向电网提供正确完整的风电场 建模报告,报告提供期限为并网后六个月内,报告需由中国电科院同等及以上资 质单位出具,报告需满足吉林省电网要求)。
2.6.6 完成风电场并网性能评价(含电能质量、功率调节、SVG、一次调频 及惯量响应能力检测等。风电场并网后六个月内需向吉林省电网提供正确完整的 并网性能评价报告,报告出具单位资质应满足吉林省电网要求。)工作。
2.6.7 其他设备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调试、资料搜集整理、升压站验收等 工作。(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升压站并网运行为最终目的)。
2.6.8 风电场“无人值守”场站建设工作。
2.6.9 升压站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检定(含关口表电能表检定、关口计量 PT、 CT 试验、关口计量 PT 回路二次压降测试;关口表等表计的电科院二次封装
等。)
2.6.10 升压站施工质量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 艺》最新版要求,实施全流程标准化管控。从材料选型、基础施工、工序操作、 设备安装、接线调试到验收环节, 均需遵循工艺标准及技术规范,确保工序质量 达到验收规范,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达标。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作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 上 220kV 及以上已竣工升压站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 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已竣工 升压站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电压等级,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7 月 29 日至 2025 年08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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