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主力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备字〔2025〕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主晟储能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赵同乡墨池村
2.2.2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储能系统容量为100MW/400MWh,一次建成,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站内建设1台110MVA主变压器,通过110kV线路T接万花-苏阳110kV线路。分为20个5MW/20MWh储能单元构成,单个储能系统采用4×5MWh蓄电池系统+5MVA逆变升压一体机组成。均采用户外预制舱式布局,每个储能单元集成储能锂电池系统、配电系统、液冷温控系统、消防系统等。最终以设计方案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为准。
3.1.5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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