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处置煤矸石项目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情况:依据《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工作的通知》:左权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排查,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堆存量10万吨以上的煤矸石正规堆存场所排查,建立全国堆存场所基础信息数据库。正珠煤业如果继续使用自己矸石山处置煤矸石,必须进全国堆存堆场基础信息库。正珠煤业矸石山现状:一是无法办理煤矸石山征地手续,只能办理五年期临时占地协议,土地手续不合法;二是煤矸石治理合同将于2025年8月到期;三是运矸道路硬化未硬化,且一段路经过鼎盈洗煤厂厂区;四是累计堆存煤矸石约32万吨。
2.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处置煤矸石项目:
招标内容及范围:
1、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煤矸石运至投标人的处置场地,运输方式为汽运。
2、投标人依据上级环保管理部门批准的处置场地环评要求对招标人的煤矸石进行处置。
3.年矸石产量预计为15万吨,需对矸石处置场地进行招标。
详细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评价服务质量满足要求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矸石规范处置场: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1.2须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2.2须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矸石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30 19:00至2025-08-0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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