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六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水务公司”)第一供水厂共计排泥设施两组,进行生产废水收集和上清液回收利用。为保证一水厂供水生产稳定运行,现需要按计划对两个排泥塘进行清淤处理,污泥量约43500m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一供水厂排泥塘污泥开挖、装车、外运(需提供污泥检测报告)、无害化处理、现场清理、恢复等,并送至政府指定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具有市区或县级以上级别的相关部门批复的准予处置污水污泥的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暂定为26个月,从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委托新服务内容,如服务期满时招标人已委托的服务内容未完成,则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污泥处理或处置或清淤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1日9时整至2025年8月7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