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SB-037)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相关招标项目贵州华电金沙高坪和黔西分散式风电第一批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金沙高坪白云风电50MW、黔西分散式风电第一批风电2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金沙高坪白云风电工程项目整体工期:计划2025年7月开工,计划2026年3月全部完工。 交货期:合同生效接到买方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黔西分散式风电第一批风机工程项目整体工期:计划2025年7月开工,计划2026年3月全部完工。 交货期:合同生效接到买方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风力发电机组-贵州华电70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CHDTDZ137/17-SB-03701):70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锚栓锚板)及其附属设备,机组台数及单机容量:贵州华电金沙高坪白云风电项目8台6.25MW,黔西分散式风电第一批风电项目4台5MW。详见招标文件。 2.5 特别说明 贵州华电金沙高坪白云50MW风电项目道路分界点(风机、塔架、锚栓厂家与EPC总承包范围的分界点)为化觉收费站出口,坐标经纬度:106.46029500,27.23226900。 贵州华电黔西100MW分散式风电第一批20MW风电项目道路分界点(风机、塔架、锚栓锚板厂家与与EPC总承包范围的分界点)为化觉收费站出口,坐标经纬度:106.46029500,27.23226900。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架、锚栓锚板)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出厂装车并运输至机位点车板交货;设备出厂至道路分界点全部工作(含高速路临时开口、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桥涵检测及加固、中转场租用及建设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及牵引设备等措施)由投标人负责,分界点至机位点全部工作(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及中转场租用及建设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等措施)发包人另行委托;设备出厂至机位点全道路运输及牵引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场区内国道、县道等路段的改造方案,需结合风机厂家提出的运输道路设计参数,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EPC总承包单位、发包人、风机厂家共同商定后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贵州华电70MW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9.投标机型应按照《GB/T 35792—2018 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及认证》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须出具上级单位(母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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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