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ZB-04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 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综合水区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6年12月制出合格锅炉补给水(投标方确保制水节点满足锅炉水压试验的节点需求)。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化学水处理系统安装-华电汕头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综合水区EPC总承包(CHDTDZ041/18-ZB-04501):锅炉补给水处理、工业废水贮存输送、烟气冷凝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室内布置、含煤废水处理、补给水增压、工业、生活、消防供水等系统的EPC总承包全部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不含建筑工程);设备制造及采购、运输及保管;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全系统调试、试验、检验、工程移交生产、性能保证以及考核运行、消缺;配合各项验收、特种设备验收取证、培训、并网安全安全性评价验收,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配合竣工结算、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水处理系统安装-华电汕头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综合水区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机容量1000MW 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国内投运业绩或至少1项单机容量 1000MW等级 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须包含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国内投运业绩(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除外)。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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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