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生成代码技术构建复杂业务系统工具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生成代码技术构建复杂业务系统工具研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生成代码技术构建复杂业务系统工具研发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
2.6 招标范围:以“产品设计工具—AI代码生成工具—菱形对称架构—国产化数智招采运行平台”四位一体的技术体系为主线,在招采领域构建统一的业务语义中枢,贯通战略、业务、应用、技术之间的语义传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AI代码生成类工具开发合同业绩或采购交易类信息化项目开发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同时提供业绩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2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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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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