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光伏先进产品实验室作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内设机构。黄河光伏先进产品实验室定位为光伏产业技术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基地。在“存量提质和增量做优”方面为集团公司光伏产业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通过检测认证、产品监造、标准制定等专业化服务,为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出台光伏产业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完善统一献策献力,提升集团公司光伏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本项目在西安厂区101#建筑拆除1台管式硼扩散炉及附属自动化设备、1台管式AL2O3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和1台管式PECVD镀膜及附属自动化,在西宁厂区拆除1台管式LPCVD镀膜设备,将拆机的4台设备安装至西安厂区103#建筑指定位置。满足黄河公司先进产品实验室研发需求。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1台管式硼扩散炉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
(2)1台管式AL2O3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
(3)1台管式PECVD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
(4)1台管式LPCVD镀膜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
项目涉及设备所需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1台管式硼扩散炉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
(2)1台管式AL2O3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行。
(3)1台管式PECVD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行。
(4)1台管式LPCVD镀膜设备拆机、装机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行。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太阳能电力分公司安装现场。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45天。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西安厂区101#建筑二楼电池制造分厂(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中路西安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进行管式硼扩散及附属自动化设备、管式AL2O3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和管式PECVD镀膜及附属自动化设备拆机,待搬运(设备吊装搬运由发包方负责完成)至103#建筑指定位置后,完成装机调试,正常运行;在西宁厂区(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3号西宁太阳能分公司)进行管式LPCVD镀膜设备拆机,待运输(设备吊装、搬运和运输由发包方负责完成)至西安厂区后103#建筑指定位置后,完成设备装机和调试,正常运行。若项目现场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光伏设备或通用设备生产或维修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10台及以上光伏电池设备移机、装机、升级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