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石灰石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
2.3 建设规模:1200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2.5 材料名称:石灰石粉
2.6 数 量:60000 吨
2.7 技术规格:石灰石粉(白色粉末状,粒度要求 250 目筛通过率>90%,碳酸钙 含量≥90%,氧化镁含量≤2%,二氧化硅含量≤2%,不夹杂杂物、土沫等
2.8 招标范围:石灰石粉。
2.9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卖方负责卸车,货物卸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石灰石粉存储罐。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买方现场实际需 要为准,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11 其 他:具备雨雪、冰冻等异常天气及其他异常情况的供应能力,确保遇到 特殊情况能够保证供应,到货时间、数量按买方通知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石灰石粉: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具有排污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
(2)石灰石粉: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协议文件, 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排污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
(3)质检报告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的生产商需具有国家认可资质单位出具的第三方 石灰石粉品质检验报告,且报告结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粒度要求250 目筛通过率>90%,碳酸钙含量≥90%)。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不少于 2 个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且单份合同累计供货量不少于 1.5 万吨及以上(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 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2)供货证明材料:供货 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 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 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 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 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 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 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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