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输电基建、增值
业务工程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1448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输电基建、增值业务工程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详见标的清单。
2.3招标范围:(1)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接地、辅助工程。包括:基础施工费用(不含地脚螺栓)、接地施工费用(不含材料)、保护帽浇制、三牌(警示牌、杆号牌、相序牌,含材料)、辅助施工费用(含材料)、电缆工程土建部分、青赔(如有)、材料卸车及接收保管、施工场地(含材料站)租用、施工用水电费、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等拆除(如有)、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不含配套变电工程。如因青赔(含杆塔占地和塔基、线路的青苗赔偿)模式发生变化,青赔工作不再由中标人实施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发包方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细则》安排任务据实结算)。注:三牌材料费用不计下浮率(含税)。
(2)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临时施工道路人工平整,施工基面及场地人工平整, 牵张场场地人工平整,材料人工运输及装卸,铁塔组立,铁塔拆除,跨越架(跨越索道、封网)的搭设及拆除,导、引绳展放,导、地线及光缆架设,附件安装,塔号牌、标示牌、警示牌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光缆架设及电缆桩安装等,电力线及其他改迁,旧电力线拆除,工器具及金具人工运输至桩位,承包方供货材料或工器具 (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完工后材料及工器具整理移交,电子化台账录入(如有),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结余物资、拆旧物资退库,临时工程(临时性的施工电源、水源、道路、材料站等)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验收,消缺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场地清理等劳务配合工作。不含青赔、机具、配套变电工程。电缆头制作如因招标人有自主施工需求,中标人须退回招标人实施。
(3)由建设单位委托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采购物资材料,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需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采购,该部分物资材料价格按建设单位与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的审定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含税)。
(4)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需专业分包中标单位负责办理高速公路安评(如有)、林评(如有)、跨越高铁施工许可手续(如有)、项目部驻地租赁(如有)等协调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上项目,其相关费用据实结算。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需委托中标单位进行采购与该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和设备,其相关费用不计下浮率,据实结算(含税)。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工程。
2.6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定标,框架招标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定标,框架招标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本合同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单位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工期 | 招标阶段 |
1 | / | 1 |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 | 4800 | / | / | 1 | 不收取 |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 |
2 | / | 2 |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 4800 | / | / | 1 |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 | |
3 | / | 3 |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 2600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1 |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 |
注:一、报价说明:
标段1和标段2,各标段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6%为有效报价,不符合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3,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方式。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
(一)标段1、2: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9%分包增值税]+[暂估安措费(含税)]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1-中标下浮率] [9%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9%]
[暂估安措费(含税)]=[分包范围内的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费]×30%
青赔协议合同价=[分包范围内之招标人青赔费用]
注:①分包人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②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2.结算原则:
(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分包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经招标人审批的安措费(含税)]-[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中标下浮率]
安措结算费用=据实结算
青赔结算费用= [决算审批的青赔费(如有)]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二)标段3: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2026-2027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分包增值税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项目实际清单工程量]×[中标单价]
单个项目的组塔架线分包合同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组塔架线部分人工费预算(计取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价差)金额的84%。 增值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2.结算原则: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结算价+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结算价=∑[项目结算清单工程量]×[中标单价]
增值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三、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履约保证金20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
四、中标人分配分包工程任务原则
(1)标段3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承揽的工程项目进行直接分配。
(2)标段1、2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承揽工程项目时间顺序,招标人依照中标人的标段编号顺序进行轮流分配(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 一个批次承接两个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不拆分进行分配)。应急项目依照中标人的标段编号顺序另外进行轮流分配。
中标人轮到自身分配任务顺序,且无其他中标人愿意接受该项工作时,中标人不得拒绝接受该项任务。如果一中标人退出后,其剩余分配金额自动流转给承接中标人。
在一轮任务分配中已承揽到任务的中标人,只能在下一轮的工作任务才能参与。
(3)由于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承揽到的项目工程量无法预测,且每个工程规模大小完全不可预测,不保证中标人能获得的工程量大小规模。
(4)当标段3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
(5)若标段1、2中标人中一方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后续任务将直接分配至另一标段中标人,双方均达到95%时不再予以分配。
(6)《南方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指引》(南方监能安全〔2021〕66号)“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除主体工程之外的部分业务交由其他单位具体实施的”认定为违法分包。因此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进行分配,待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7)因增值业务工程市场的不可控性,所以基建业务的分配的轮次和增值业务的分配轮次分开进行分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