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霞浦核电一期压水堆工程位于霞浦县长表岛,距离霞浦县城18km、宁德市59km、福州市117km、台湾省220km、宁德核电27km、苍南核电57km。地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自然条件良好。规划建设2台华龙一号改进型核电站。
2.3 标段划分: 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Ⅰ标段骨料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交 货 期: 暂定自2025年11月30日至2032年7月29日;具体交货时间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优质成品5-16mm与5-25mm碎石约136万吨,机制砂Ⅱ区中砂约93万吨,采购实际数量以工程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30万吨及以上砂石骨料供应合同业绩,如为代理商,则所代理的制造厂商业绩视为代理商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若为建筑花岗岩矿山开采企业,须提供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资源处置类生产企业,须提供资源储量证明文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签署的资源处置批复类文件、出让合同、招拍挂成交确认书等手续。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独家代理合同,且只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厂商其一投标。
(2)被代理的制造厂商具备3.2.2资质等级要求。
(3)与被代理制造厂商联合响应投标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19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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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