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自在城花园项目-广州华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度,惠州大亚湾自在城花园项目-广州华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州华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龙山五路与石盛三路交叉口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自在城花园项目
标段名称:广州华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财产保全申请人广州华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承泺贸易有限公司(查封限额5.782亿元)因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8536866218.15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28536866218.15元的财产。如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经法院判决由申请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交货期/工期: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营是否异常,是否黑名单:投标人非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没有内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4、信誉要求: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5、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现在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险业务资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和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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