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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志丹久天
  

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志丹久天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与志丹县顺宁镇一期100MW风电项目属同一规划场区,项目位于延安市志丹县北侧约20km处顺宁镇罗洼村、刘老湾村周围,场址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8°35′51.07″~108°46′55.03″,北纬36°53′7.36″~37°02′7.08″之间,黄土梁、峁与沟壑相间分布,地势开阔,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500m~1700m之间。风电场附近有S303省道、延吴高速通过,且场址内有简易道路可达,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接入志丹顺宁一期建设110kV升压站,再以一回110kV线路就近接入永康330kV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志丹久天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主要包括设备采购、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升压站扩建工程、集电线路、对端间隔改造工程及联合调试工程、志丹风电场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各项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各种检测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材料采购

1)设备材料采购范围:本项目风机、塔筒、SVG、箱变为甲供设备,其余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其中主变、GIS、开关柜(预制舱)、二次设备、电缆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采购,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招标人设备技术规范书及当地电网公司接入的要求。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控制。

2)投标人负责乙供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排产、催交、运输,负责箱变及乙供设备及材料的接车、倒运(含堆场),负责甲供和乙供设备和材料的卸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3)招标人安排对主变、GIS、开关柜(预制舱)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招标人监造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

4)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介于项目处于初步设计阶段、部分设备未确定等原因,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国华投资公司、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招标人、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5)因志丹一期与二期共用一个升压站,志丹一期一次及二次设备已采购完成,投标人实际采购本施工范围内的一次及二次设备时,需根据国网相关要求,保持一期与二期设备参数的匹配性。且一期和二期的一次设备需要进行并舱,投标人采购一次设备时需充分考虑设备尺寸、外观、接口等参数的一致性。

6)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特殊天气期间等情况,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7)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现场施工范围

满足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升压站扩建工程、集电线路、对端间隔改造及联合调试工程、志丹风电场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等施工的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及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内所需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办公通讯、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工程;

2)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除风机及塔筒外的甲供设备及材料、乙供设备及材料)的堆场建设,所有设备及材料(除风机及塔筒外的甲供设备及材料、乙供设备及材料料)的接车、卸货、验收、倒运(包含二次倒运)、设备拖拽、现场保管,风机及塔筒只包含现场风机机位的卸货、检查验收、现场保管;

3)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施工便道,含新建道路和利旧道路修复、道路恢复)、风机基础盖板制作及安装(模具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风机基础内爬梯、检修口盖板及电缆支架安装施工、风机基础工程(含试桩、试桩检测、工程桩检测、沉降观测等)、升压站扩建土建工程、集电线路及箱变基础工程、对端间隔改造安装及联合调试工程、志丹风电场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油气管线改造工程,及以上所涉及电缆沟道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4)安装工程:风机及钢混塔筒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工程、电缆敷设工程、升压站扩建安装工程、对端间隔改造安装及联合调试工程、志丹风电场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以上工程所涉及接地系统、通信工程等安装及调试,所有甲供及乙供设备单体、分系统、整体调试、试验,试运行工程,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及所有设备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5)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跨越(穿越)、改道、管涵防护等工程;

6)施工期各种施工措施,如施工降水、排水、冬雨季、高温施工等;

7)办理各种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设备及材料运输保险、施工设备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购买的其他保险、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购买的政策性保险等;

8)投标人需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采取必要的水保、环保措施,如撒草籽和绿网覆盖等,项目施工严格在手续办理范围内施工,不允许土方下压超出手续范围,施工范围超出手续办理范围外的,投标人需要提前进行手续补办,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措施,施工完成后超出手续办理范围外的植被恢复由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植被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罚款、行政刑事处罚。

9)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看护保管,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0)对外墙涂料、景观、大门等影响外观效果及实际使用体验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前增加“定样”流程,材料进场前投标人应提供样块,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引起的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因材料定样过程周期较长,建议可提前开展,以避免施工时产生因提升品质导致的争议问题;

11)根据招标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最新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及项目消缺工作;

12)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招标人档案管理部门(整理资料需按照招标人资料管理最新规定,移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期完成整理、移交及归档);

13)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结算报审,并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1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办法》、《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以上若有新下发规定,按照新规执行),因执行上述文件所产生的的费用已包含投标报价中;

15)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的施工、试运行、验收、消缺、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3)手续办理范围及其他工程

负责项目所需征地手续办理,钻跨越线路、公路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质量监督相关手续、保护定值、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安全、消防等的验收,与国土、林业、国网、政府、村民等进行相关协调、相关验收备案、协议签署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特别注明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的外,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林木砍伐证的办理;

2)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永久占用的林地变更及超占手续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变更及超占手续办理、项目施工所需的永久征地及临时用地地表赔偿(包括房屋拆迁、路渠占用及改道补偿费、道路接口费、杆塔、林木、植被移植费、土地复耕、青苗、坟地、退耕还林、油气管线改造、施工过程中管线损坏等)及手续办理,以及属于地方政府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除永久征地费由招标人缴纳外,其他与征地相关的费用均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处理手续办理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与国土、林业、政府、油气公司、村委会、村民等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包含村委会、村民)、地方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油气公司协调、管道公司、国土和林业卫片执法检查协调、道路所属单位协调等。

4)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河道及公路跨越手续办理、因施工或大件运输导致油气管线改线手续办理,因征地协调等原因引发设计、施工变更,投标人需及时补办上述手续,因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导致的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范围内的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基建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委托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取得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修订审查意见,负责本项目与应急管理局、能监局、质监站、电网公司等对接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6)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需委托具有从事考古勘探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范围内(总面积约75亩)进行考古调查评估和勘探,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文物审批手续。

7)根据国网要求,委托第三方完成本项目暂态建模,含风电场涉网性能提升测试、风电场SVG建模与仿真、风电场风电机组建模与仿真、风电场等值建模及宽频振荡评估等工作;

8)接入对端间隔手续办理、并网相关手续证件办理,根据各级电网公司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配合电网审图、验收;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国网购售电合同以及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及协调;办理其他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办理的咨询服务项目及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9)负责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计算、保护定值单审批,并完成备案工作等;

11)委托第三方编制电力二次安防的评估报告,完成本项目在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测评等级为优的等保测评报告,提交安全性检测报告和恢复性测试报告。

12)委托第三方进行电缆、高强度螺栓、钢绞线等送检试验,编制检测报告;

13)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的沉降观测,本项目为混塔,沉降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基础浇筑完成当天开始第一次观测,基础回填完成后观测一次,机组安装每增加20m观测一次,机组安装完成当天观测一次,机组运行后第7天观测一次,项目240运行通过后观测一次;

14)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竣工验收,编制相应阶段报告、组织评审,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15)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预评价、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相应阶段报告、组织评审,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16)并根据最新消防验收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消防检测、编制消防验收报告,进行消防验收及备案相关工作;

17)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入网试验及相关报告编制(并网点电能质量测试、无功调节能力测试、风力发力机组功率特性测试、有功调节能力与功率变化率测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检测费用等内容);

18)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并编制防雷检测报告;

19)根据《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要求,办理本项目全部的质量监督检查相关手续;

21)协调处理群体事件、阻工等问题;

22)协调处理上述手续办理过程及施工中与国土、林业、电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等的关系。

23)办理本工程涉及,但未提及相关事项;

24)因志丹一期现处于工程建设阶段,本项目施工时志丹一期未施工完成,施工中需要考虑交叉作业及一期项目停电的相关措施等工作。

25)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费、协调费、补偿等全部费用,因未办理上述手续导致的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6)投标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道路工程:2024年4月30日前具备一般车辆运输要求,2024年530日满足全部风机塔筒叶片运输条件,2024年920日前道路恢复至检修道路标准;

2)风机基础: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4台基础施工,2024年730日前全部完工;

3)升压站设备区土建工程: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

4)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24年5月31日前完工;

5)集电线路工程:2024年530日基础浇筑完工,2024年730日组塔完工,2024年915日架线完工

6)风机安装工程:2024年5月30日完成3台风机吊装,2024年10月1日前全部完工;

7)升压站及对端间隔改造需2024年5月31日具备带电条件;

8)项目其余相关手续办理2024年1020日前全部完成。

2.1.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确保达标投产验收,满足招标人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等级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PC总承包工程或EPC总承包工程(工程范围必须包含如下内容: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PC总承包工程或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PC或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道路使用及恢复承诺书》及《合同执行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2)如若分包,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的拟分包单位合作意向书(每个分包工程需提供单独的一个合作意向书),未提供合作意向书的投标将被否决,其中分包单位人员的资质及业绩不作为否决条款。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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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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